栏目

客服热线 137 1887 1048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动物法律 动物法律

小区宠物管理规定(拓展:正稿)

发布时间:2023/12/11 9:13:18 

宠物之家是宠物类网站,该站主要编辑一些宠物饲养、繁殖方面的技术和经验的文章,(小区宠物管理规定(拓展:正稿))分享与宠物共处生活的点点滴滴。展示宠物出售,宠物食品用具、宠物医院等商家。邀请法律专家对宠物全过程中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愿做家长们在和宠物生活的过程中的相随着。

小区宠物管理规定(正稿)

  1、小区宠物管理规定法律依据 :常州市市区犬类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区宠物豢养管理,保障小区业主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 小区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本管理规定所述宠物,包括小型犬、猫、鸟等动物;第三条本小区 准予豢养上述宠物,不准饲养家禽家畜(包括:鸡、鸭、鹅、羊、猪、兔、牛、马等); 第四条其他宠物豢养规定。参照以下养犬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节小区内养犬条件 第五条凡本小区内饲养犬类的养犬人必须持有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 第六条养犬人必须到所住地的区、县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注册,领取养犬登记证,并保证每年检查一次;第七条养犬人必须持动物健康

  2、免疫证和养犬许可证到小区物业管 理处进行登记备案,否则视为无证豢养行为。第三节小区内养犬规定 第八条禁止饲养具有攻击性的烈性犬和大型犬,养犬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九条养犬人应为所饲养犬只进行一年一次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物业服 务中心做好督促、检查;第十条合理饲养和管理所养犬类,避免饲养犬只狂吠影响他人。家中无人 时,应将犬只妥善安置。第四节小区内遛犬规定第十一条小区主要道路、广场等业主活动场所 30 米范围内,以及在重大节 假日或者小区举办重大活动期间请勿遛犬。遛犬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 人、孕妇和儿童;第十二条养犬人应文明遛犬并携带宠物粪便袋或垃圾袋,及时清除犬只所 排泄的粪便。对未

  3、能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的行为,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要求养犬人 进行清理。第五节处理办法第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者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进行管理和制止,对无证犬、 无登记犬,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向公安机关举报;第十四条对小区内饲养的具有攻击性的烈性犬和大型犬,物业服务中心将 对养犬人进行劝阻,若不听劝阻,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向公安机关举报;第十五条饲养的宠物犬不得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对于如所养犬只狂吠不 止,建议配带犬口罩,确保小区安静。对于不采取措施的,物业服务中心有权 向公安机关举报,由公安机关采取相应措施;第十六条所养犬只伤害他人时, 养犬人应及时把伤者送往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立即通知物业服务中心, 并且对于受害人要给予一定赔偿;第十七条如养犬人所养犬只侵扰他人,物业服务中心以书面责令整改无效 后,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或通过公安机关予以制止及通过法律诉讼向养犬人追讨 赔偿。第十八条宠物死亡,养主必须及时与畜牧兽医部门联系,在其指导下对宠 物尸体进行处理。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在小区内火化或深埋宠物尸体。第十九条凡在小区内乱窜,无养犬人牵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