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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身后事”管理机制亟待完善[宠物法律]

发布时间:2024/8/15 9:20:06 

宠物之家是宠物类网站,该站主要编辑一些宠物饲养、繁殖方面的技术和经验的文章,(宠物“身后事”管理机制亟待完善[宠物法律])分享与宠物共处生活的点点滴滴。展示宠物出售,宠物食品用具、宠物医院等商家。邀请法律专家对宠物全过程中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愿做家长们在和宠物生活的过程中的相随着。

  宠物尸体处理既要管好,也要疏导。这就需要公共服务在对待群众宠物“身后事”方面能提供相应的帮助。

       近日,昆明西山区泽惠园小区有业主将宠物尸体埋到小区公共绿化带,不仅立起墓碑,还搭了个简易坟墓,摆有祭品,业主们觉得瘆得慌。

       小区绿化带建宠物坟,一方面是对居民体验感的不尊重,毕竟传统文化在这方面还是有忌讳的,这也是一种公序良俗。小区作为居民的公共环境场所,这样的做法,有破坏环境之嫌。另一方面,狗主人如果不能做到规范深埋,很容易导致病菌的传播隐患。所以,必须对这种行为说“不”。目前,小区已将宠物坟墓移除,但关于宠物的“身后事”,却还需要做很多工作。

       小区绿化带建宠物坟,目前还没有针对性的法律条款,只能根据《物权法》。小区绿化带是所有业主的公共土地,狗主人私自占用小区公共土地埋葬宠物狗尸体设灵堂属于侵权行为。而《动物防疫法》仅有投放病死的动物尸体进入江中导致传染疾病发生的情况可以进行处罚。这折射出解决如何处理宠物的“身后事”问题,既缺少专门性的法规,也是公共服务中的一个短板。

       事实上,能把宠物埋了,这算“好”的,很多人直接把死猫死狗等尸体随处乱扔,更容易导致疾病的传播。但如果按照卫生防疫人员的说法,宠物死后应采取焚烧或加生石灰消毒深埋的方式处理,由于没有强制性,先不说不能私自焚烧,即使消毒深埋,估计很多狗主人不愿付出这个成本,这就需要各地的养犬条例中,不仅有管好活狗的办法,还要补上管好死狗的办法。

       当然,既要管好,也要疏导。这就需要公共服务在对待群众宠物“身后事”方面能提供相应的帮助。

       对动物尸体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掩埋、焚烧。焚烧是目前为止最彻底的方式,但是由于动物瘟疫病并不是年年发生,一个城市专门建一个动物火葬场,主要还是焚烧死后的宠物,其成本较高,用高收费来弥补,可能就没有人送宠物尸体来,所以,这只能有经济实力的城市先走一步。目前,北京、西安等少数城市在建“宠物公墓”上已有所尝试,但价格从数千元到三万多元不等,还是有些市民接受不了。

      对死亡的宠物掩埋虽然是现在用得最多的办法,但按照疾控标准,要在距离水源至少50米的位置挖60厘米以上的坑填埋,并覆盖生石灰或漂白粉,而且还得去郊外,普通老百姓不一定能严格按照标准执行。虽然说一些宠物医院表示可提供宠物尸体殡葬的服务,通常将宠物遗体火化或送至郊外埋葬的方式处理,但收费同样不便宜,而且如果城市没有动物焚烧炉,宠物医院私自焚烧也不合法。

       所以,这就需要有相应的公共服务措施来应对,比如,居民宠物狗死亡,必须拨打相应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电话,等待专业人员上门带走专门处理,或专业部门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办法,把这事儿交给社会服务机构,但必须履行好监管职能。而不管哪种方式,所需费用可由财政补贴相应比例,以从根本上让市民自觉自愿地把宠物“身后事”交给专业部门来处理。(丁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