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

客服热线 137 1887 1048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动物法律 动物法律

养狗条例

发布时间:2023/10/13 17:58:40 

宠物之家是宠物类网站,该站主要编辑一些宠物饲养、繁殖方面的技术和经验的文章,(养狗条例)分享与宠物共处生活的点点滴滴。展示宠物出售,宠物食品用具、宠物医院等商家。邀请法律专家对宠物全过程中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愿做家长们在和宠物生活的过程中的相随着。

养狗条例

  

  广州市养狗条例  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11月27日通过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年1月1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2月21日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9年1月1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查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决定予以批准,由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第一条为规范养犬行为和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为以及对养犬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军用、警用犬只以及动物园、科研机构等单位因特定工作需要饲养犬只的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制,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政管理工作。  市公安机关主管本市行政区